溫泉費制度化 杜絕一地兩制

出自 溫泉百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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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於溫泉法使用者付費原則,溫泉業者從最初反對、到協調後接受,徵收取用費已經是共識,但過程中仍充滿不公,自來水處所供應的30餘家業者,共繳交了725萬元,其他行義路、陽明山等區域已繳費業者加起來約40家,合起來才繳100多萬元,「一地兩制」也難怪業者要抵制。

溫泉區管線普遍私接,業者私下都要繳交「規費」,行情是接一條水管至少100萬元起跳,背後的龐大利益錯綜複雜,未來自來水處介入接管,切斷不法利益,除了難度高外,勢必會承受極大壓力。

台北市溫泉除新北投一帶業者,其餘業者都是私接管線取用,產業發產局研擬一套計算公式,看似複雜,實際上卻是任憑業者「喊價」。

當初業者堅持每年、每周都要有淡旺季的折算,使用量都是業者自行申報,產業發展局又沒有一套查核溫泉使用量的機制,「以多報少」十分普遍。

相對合法的業者,管線可以計算口徑流量等,想規避都很難,結果就是「欺負合法、放任非法」,市府要建立溫泉收費制度化,當然不能再坐視這種不公平現象持續。